各教职工:
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,为及时掌握学院实践教学的完成情况,定于12月26日—12月30日开展期末实践教学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第一阶段:各系自查
从12月26日--12月27日,由各系根据所列的各类实践教学材料清单进行收缴、检查(除抽查教师外,教师教案检查结束后返还教师本人,其余材料各系存档)。
检查的结果要求达到:1.各类实践环节的教学材料必须齐全;2.材料必须满足“统一”的要求,如名称、时间、课时、班级等要统一;3.材料中的学生成绩、教师评语、教师签名、日期等项目填写必须规范、完备、准确。
各系形成实践教学计划总结材料,包括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、为保证实践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等。
第二阶段:学院检查
学院将对本学期有实验实训项目的教师进行抽查,抽查时间定在第12月28日—12月30日,教务处将确定抽查的教师名单通知到各系。凡被确定抽查的教师,各系教务员应事先将该教师的材料收集好,学院将进行检查验收。
教务处
2011年12月21日